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》最新消息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据了解村委会任期改为五年,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。

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,党的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,其中,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。

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,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。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,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,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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